| 长城宽带依托其丰富的宽带资源及宽带技术优势,对于用户的服务逐
步由基础的数据服务增至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通过整合国际、国内的
电信业、IT业的优势资源,为企业用户推出商务套餐式的个性化服
务,以及高附加值的电信与IT的增值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用户,为用户提供先进的技术及产品,根据
企业用户的不同需求与长宽的业务范围,长城宽带将与不同领域的产
品供应商伙伴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共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网络
商业应用解决方案。
长城宽带的资源优势
股东背景:
长城集团: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12日,
原名中国计算机发展公司。1988年正式更名为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
司。公司经济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金11000万元。长城集团控股3
家A股上市公司和1家H股上市公司,包括长城电脑、深科技、湘计算
机和长城科技,直属全资子公司14家、控股公司12家,参股公司11
家。是国内以计算机为主业,具有科研开发、配套件生产、系统集
成、信息服务,兼营进出口、资金融通等业务的高科技综合性大型企
业集团;是国内最大的多元化信息产品制造厂商之一和最大的PC OEM
供应商。近年来,经过充分准备,长城集团开始实现由"以PC为中
心"向"以网络为中心"的战略转移,积极向网络产品和信息服务业等
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加大网络传输和接入设备的产销能力,并先后组
建、成立了"上海长城"、"长城宽带"、"商网通"、"金网"等公司,在
网络安全产品、信息增值服务、局域网建设等领域进行拓展。
中信集团: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公司)是经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
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10月4日创
办的。中信公司是中国在实行对外开放中的一个窗口。经过20年的发
展,中信公司已成为具有较大规模的国际化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中信
公司目前拥有38家子公司(银行),其中包括设在香港、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等地的子公司;公司还在东京、纽约、
法兰克福设立了代表处。中信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
它服务业领域。截至2000年底,中信公司的总资产为3586.10亿元;
当年利润为25.35亿元。中信集团拥有覆盖全国的"奔腾一号"光纤骨
干网以及近期获得国家信产部发给中信网络管理公司两张从事电信服
务的经营许可证: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许可证和互联网接入服务许
可证。
基础网络
长城宽带以国际上最成熟的"光纤、IP、以太网"为技术核心,
规模化建设我国的宽带城域网,充分满足了广大用户,特别是对信息
化要求较高,技术更新较快的企业用户的需求。
长城宽带城域网采取以太网接入方式接入,整个网络结构有以
下三层: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各层之间采用光纤互联,由核心
机房、数十个汇接机房及上百个社区机房,环绕整个城市,有着充裕
的宽带接入点和保证带宽,在多个汇接机房之间采用高端交换机进行
冗余连接,保障网络的高带宽和高稳定性,保障客户数据传输的可靠
性。
针对企业客户,长宽采取以光纤为传输媒质,就近接入长宽采
用千兆路由交换机和千兆以太网技术的城域网中,光纤到企业后采用
五类双绞线百兆连接用户局域网,构造一个可以拓展到千兆接入的网
络结构,为用户提供INTERNET宽带接入及其它宽带增值业务。
长城宽带业务分布
目前,长城宽带已经在下列城市开展业务,并拥有分公司和分支
机构: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成都、武汉、深圳、南京、
合肥、青岛、厦门、惠州、南昌、郑州、福州、东莞、宜昌、石家
庄、肇庆、海南、沈阳、西安、哈尔滨、韶关、大连、长沙、绵阳、
贵阳、昆明。
长城宽带渠道资源
自成立伊始,长城宽带即十分重视发展业务渠道代理。截至2001
年底,在其业务范围遍布62个大中小城市,已经发展了200多个代理
商,形成了庞大的市场代理体系。这些代理为了短期、长期的利益而
紧密团结在一起,创造了接入市场渠道和用户发展的奇迹。随着长宽
业务拓展以及对渠道的逐步规范和加强管理,目前我们通过优胜劣
汰,将原有的规模较大业绩突出的各地工程和社区市场渠道代理队伍
数量稳定在100余家左右。另外,我们正在发展企业客户渠道代理以
及增值业务渠道代理,力求在新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完善渠道建设工
作。
当然,作为一家优秀驻地网运营商,长城宽带在各地还拥有自建
的营业(厅)网点。目前,在全国十多个重点业务城市拥有50多家长
城宽带营业(厅)网点。另外,长宽正在筹备建立覆盖所有业务城市
多达200家营业(厅)网点的营销网络。
长城宽带合作伙伴
在商业联盟方面主要包括IBM、BENQ、阳光卫视、国泰君安证
券、亚太东方、101远程教育网、昆鹏网站、天籟网、亚联游戏、中
国数字图书馆、腾图公司等,这些商业伙伴为长城宽带提供了十分丰
富的跨媒体的内容/应用方面的增值服务。
另外在与国内运营商合作方面,长宽和中国电信、联通、移动、铁
通、网通、卫通以及和黄电讯、中信网络等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合作产品分类
通讯类产品:
IP电话、可视电话、视频会议、电话会议、
接入类产品:
无线接入、微波接入
应用类产品:
VPN(虚拟专网)、宽带邮箱、视频点播、短信类即时通讯、安全产
品、IDC
产品合作模式
OEM合作模式
代理合作模式
业务分成合作模式
特殊商务代理合作模式
合作基本条件
企业资质认证:
企业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企业,有正式
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良好的服务
业绩和社会信誉;在合作产品的技术领域中,公司能够引领或者对于
技术规范有一定的影响力;
合作业务条件:
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为长宽专门提供售前和售后服务,并
有完善的培训体系;
必须有严格的产品质量保障体制;
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通用性,符合行业认可的标准协议,与其它产品
具备良好的兼容性;
产品合作流程
产品供应商可以以各种方式提出合作申请
双方合作模式探讨
签订协议
长宽具体实施、销售
双方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定期对产品评估,优胜劣汰原则
重新开始新一轮合作
一定范围的竞争机制
产品选择引进一定的竞争机制,即保障为用户提供了优秀的产
品,有能够保证市场有序的竞争。具体内容如下:
每项同类型产品可以有多家厂商提供,避免出现垄断;
每项同类型同价位产品原则上不超过三家合作伙伴,保障供货商一定
的销售量;
将根据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并采用末位淘汰制
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促使产品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客户服务
各产品提供商应该与长宽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用户提供有价
值的应用服务和高质量的客户服务。
各产品供应商应该设专门的业务咨询、申告和投诉受理渠道和机构,
并向长城宽带提供具体的联络方式,负责处理用户有关对其所提供的
应用服务或内容的咨询、申告和投诉。
对于由于产品质量等因素引起的客户纠纷、赔偿等,均由产品提供商
负责,并在长宽对客户承诺的时间内及时解决;
业务宣传
合作双方共同宣传、推进的原则:
在由长城宽带组织的宣传活动中,各产品提供商有共同参与宣传活动
的义务。
长宽进行品牌宣传时,可以使用各产品提供商的品牌。
法律责任
各产品提供商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由于产品、服务引起的用户申告和投诉,由该产品提供商负责受理,
并按相关法律条款给予赔偿。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双方的各类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机密)负保密责任。
|